北京时间4月29日晚,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,进行了本赛季第5期裁判评议工作。国安俱乐部关于中超近2轮的4起申诉中,有1起申诉获认可。而对阵津门虎的3起申诉,则均被驳回。
在中超第7轮,北京国安1-0击败深圳新鹏城的比赛中第40分钟,深圳新鹏城外援卡尔采夫踩踏国安前外援孔特。当值主裁单丹奥只判罚卡尔采夫犯规,仅出示黄牌,VAR未介入。
对此,评议组一致认为:卡尔采夫使用了鞋钉部位,从身后踩踏孔特脚踝跟腱部位,具备一定的速度和强度,且有二次踩踏动作,应视为严重犯规,并予以红牌罚令出场,VAR应介入。主裁单丹奥出示黄牌的决定错误,漏判红牌,VAR未介入错误。

此外国安还就上轮中超2-4输给津门虎的比赛中,3起争议判罚提出申诉,但均被驳回。其中就包括谢蒂内打破僵局的进球,国安认为谢蒂内在国安外援拉莫斯起跳争抢高球已推人犯规,应判谢蒂内打犯规在先,进球无效。
但评议组一致认为,谢蒂内力度较为轻微,未明显影响后者争抢高空球,不构成犯规,后续进球有效。
此外,津门虎外援格劳踩踏孔特脚踝,还有补时阶段达万射门击中谢维军手臂的申诉,均被驳回。
足协评议组认为,格劳属于鲁莽犯规,未达到使用过分力量的严重犯规,主裁漏判了格劳的黄牌,但他不应被出示红牌。
至于谢维军的手球,评议组成员得出多数意见,并经国际足联裁判讲师确认,谢维军当时手臂靠近身体,无附加移动,不属于使身体不自然变大的情况,不构成手球犯规。